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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办实事|国家级保护区现“爆炸钩”违法垂钓 广安多部门联合执法

近日,广安网民“JfdNV”发现,全年禁渔的广兴镇渠江流域(肖溪镇勤劳村——大龙镇光明村段渠江水域)聚集了大量“钓友”违规垂钓。
因此,该网民在“群众呼声-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留言,呼吁相关部门增派执法人员加强沿岸监管,保护水域和沿岸生态环境。
该网民称,他是广兴镇的居民,近期在河边散步时看到,沿河有不少人采用多竿多钩、抛掷爆炸钩等违法垂钓行为。“我经常看见一个人用三四根海竿,有的甚至六七根!”该网民对此感到愤怒。
钓鱼者们的行为是否如该网民所言已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记者查询发现,农业部于2008年在广安市成立了渠江黄颡鱼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1299.3公顷,其中肖溪镇南溪村至白马乡洪江村段为核心区域,保护区所属渠江水域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全年禁渔,禁止捕捞、游钓等行为。

(黄颡鱼图例)
“炸弹钩”属于国家禁用工具,是由多枚钓钩并列拴在一起而成,呈花瓣状,钓钩数目多且成串,由于捕钓能力强,以此得名。使用爆炸钩垂钓时,可附着的鱼饵更多,投入水中不但污染水质,甚至一旦出现脱钩情况,爆炸钩还会被水流带到游泳水域,对群众的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
8月23日,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对“JfdNV”的留言作出答复:

我局在该区域安排了1名渔政协助巡护队员常态化开展巡护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公安机关到该区域开展执法行动26次(其中夜巡8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查处违规行为15起。
2025年8月19日以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民警现场巡查广兴镇渠江流域,确有违规垂钓现象,钓鱼者既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外地的多为达州、重庆等地。执法人员对违规垂钓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罚。巡查期间,共查获渔获物22尾,均现场放生。自本周以来,我局共开展巡查6次(其中夜巡3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渔政巡护人员55人次,发现违规垂钓12起,依法清理钓具12根。(川网传媒·麻辣社区 记者:杨小婕 实习记者:吕月菲)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原帖链接:广兴镇渠江流域永久禁止垂钓,还有那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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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岛主 LV1 举人
    2楼
    请继续努力!反正记得小时候,河沟里都有很多鱼,期待有生之年能回到那种状态!这样我们离开的时候对孙子们说一声,鱼水情还你们了!对不起!
    8-2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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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勇传媒 LV5 路人
    3楼
    关注
    8-26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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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早睡早起2050 LV1 路人
    4楼
    这些人胆子也太大了嘛!
    8-27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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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松缘3361 LV1 路人
    5楼
    这些人真是莫得规矩哦!都说了不准钓鱼还要去整!
    8-2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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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仓剪 LV9 通判
    6楼
    8-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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