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多参与广安市前锋区城市排水提升改造项目第一期施工招投标的公司忿忿不平,认为中标的“中堰易和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都江堰市灌口街道西川社区江东街191号1栋1单元)及在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黄科(建造师书编号:川1512020202102163),属于在本次招标中的限制投标情形,严重影响了公平公正的市场营商环境,损害了建设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据查访,参与竞标的知情人士在相关网址查询到中堰易和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在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黄科,参加竞标前已经在四川大路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履职负责万源市石塘至幺滩段改建工程施工五标段(S402)项目未竣工,现又在前锋区城市排水提升改造项目(第一期)中标并施工,存在一证两个项目重复履职和在建的情况。该公司项目经理黄科未在前锋区排水提升改造项目招标截止日期前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项目经理更换及备案。因此,应该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限制投标的情形的相关规定,取消中堰易和工程有限公司为“广安市前锋区城市排水提升改造项目第一期施工”项目候选人资格。对此,前锋住房和城乡建局未向其他参与竞标企业给出令人信服的答复。实际上,该公司黄科属于在本次招标中的限制投标情形,严重影响了公平公正的市场营商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前锋区城市排水提升改造项目第一期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万源市石塘至幺滩段改建工程施工五标段(S402)中标公示
在此种情况下,四川中濎浩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盛长鸿(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安鑫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政一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华水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中天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有实力的参与竞标公司无功而返、望而却步。
恳望上级有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严肃查处在建设领域招投标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大建设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有力有利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投标环境!(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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