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群众呼声] 天理难容!年轻小伙被逆行、超速的网约车直接撞死,监控证据全有交警还要睁眼说瞎话!!
6小时前
杜紫薇W
麻辣社区
各位四川、成都的父老乡亲、网友朋友们,今天含泪实名发帖,恳请大家评评理,帮帮我们受害家属,还我爱人枉死一个公平! 我是死者的妻子,家住射洪市金华镇,今年3月9日,我年仅三十岁的爱人,在成都锦江区如是庵街与爵版街十字路口遭遇车祸,当场被撞身亡。这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后续交警办案、维权全过程,处处充满不公,处处明显偏袒包庇,至今我爱人骨灰还摆在灵堂不能入土为安。如今我们求助无门,只能在麻辣社区发声,寻求社会关注。 肇事司机做了什么? 1、跨越双实线,主动长时间逆行 2、临近路口,不减速、不避让 3、撞击瞬间,占据对向车道正面冲撞 4、撞人后,擅自挪车,捡东西破坏现场 5、面对警方的询问提供和监控视频完全不一致的虚假陈述口供。 我们手里有:路口公共监控、周边饭店全程目击者拍摄视频、车速鉴定、完整笔录。 然后分局出了第一份认定书:我爱人承担主要责任。我们不服,申请复核。 上级交管部门书面认定:分局程序违法,责令重新调查、重新出具认定书。 我们以为正义要来了。 结果第二份认定书,责任认定和第一份一模一样。 整篇文书,对"长时间主动逆行、不观察、不减速、挪车破坏现场"只字不提,轻飘飘写了一句"超速",就把肇事方的核心违法事实抹掉了。 1、该路段有完整的监控能还原车辆整个行驶过程民警不调, 2、告诉我们二次车检中心,除了西华以外,只剩下旭日和鼎城,让我们自己选; 3、告诉我们二次车检因为要调取事故车辆的EDR,案件要中止。 4、他们二次车检的内部委托书被我们家属不小心看到,送检材料原文写明有:天网监控、社会监控、比亚迪公司EDR数据、车辆GPS数据。最后的车检结果却明确标注该车辆没有EDR,EDR到底在哪里?想掩饰什么? 5、更可气的是民警还企图忽悠我们家属说车辆有云端数据和B-box数据,也等同于EDR;一辆开了这么久的网约车,车子没有行车记录仪、没有EDR,没有车内正规摄像,这辆车他还能长期上路开车,他合法合规吗? 6、两次车检报告显示:同视频、同画面、同秒、同帧,肇事车辆位置却明显不一样,至今无人答复。 我爱人的车子至今都不完整,整个路段有完整的监控视频他们不调,甚至骗我们家属说监控是坏的,肇事车辆后面的乘客他们3个月多都不询问做笔录,第二次责任定时一会儿告诉我们乘客后面去了外地打工,一会儿告诉我们乘客的笔录不是案件证据、一会儿告诉我们乘客的笔录其实没有多少有用信息,他们把整个案件对肇事不公的全部证据利用各种借口抹灭,让我们看不到,查不到;甚至最开始扬言告诉我们:我们以为这就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这个真的是撞的“太巧了。” 上级责令整改,他们照抄一遍原答案交上去。 这不是事故认定,这是认定事故。 我们现在是什么处境? 1、上有老父,下有未成年女儿 2、爱人骨灰还停在灵堂,因为不公的判决,入不了土 3、老父亲、老母亲整夜以泪洗面 4、年幼的女儿至今都不知道爸爸在哪里,天天闹着要找她最爱的爸爸。 我们走正规渠道维权,走成了绝路 今天我实名发帖,四点诉求:请求能主持公道的部门和领导: 1.彻查分局及民警张某、汤某是否存在故意包庇偏袒肇事者、隐瞒关键事实、责任认定不公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2.完整审查全部证据(监控、车速鉴定、笔录),还原事故真相; 3.结合最终这样明显有问题的结果,我们家属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肇事方找关系,请彻查案件是否存在“找关系,打招呼的情况”,是否存在案件有关系的公职人员该回避没回避的问题,是否存在“有人情干预”整个案件的调查及责任认定; 4.请求相关单位书面反馈全部核查结果,保障死者家属合法维权权利。 本文所有内容均有书证、监控视频、官方文书、笔录等实物证据支撑,本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一条人命,完整监控摆在那里,公职单位和执法人员选择性失明;上级责令整改,他们照抄应付,形式主义,重新调查只是对肇事者再次进行了询问记录;我们的各种实名举报,杳无音信。 普通人遭遇这样的不公,到底该去哪里说理?恳请转发、评论、扩散。让相关单位看见老百姓的维权困境,督促有关部门正视问题、秉公核查。给枉死的人、破碎的家,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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