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成功

300元花了 85万元

重庆三峡学院85万采购事件通报:分管副院长等多人被立案调查

澎湃新闻

2025年09月06日 22:38:27 来自上海
1178人参与34评论

9月6日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重庆三峡学院防火墙及DNS 设备采购事件调查情况的通报》。

2025年5月,“重庆三峡学院防火墙及DNS设备采购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市财政局、市教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今年5月,《重庆三峡学院防火墙及DNS设备采购(CQS25A0033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原因是重庆三峡学院采购的“普联TL-R473G出口防火墙”,中标价格为85万元一台,但该型号产品在某电商平台普联官方旗舰店售价仅299元。对此,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

以下为通报全文: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涉事项目情况。因学校网络安全防护和工作需要,重庆三峡学院决定集中采购防火墙及DNS设备。经前期调研摸底、需求调查、论证立项等程序,确定采购项目预算为90万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为最低价中标。该项目由学校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政采中心)实施。2025年4月27日,市政采中心发布防火墙及DNS设备采购公告。5月6日,市政采中心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5月9日,市政采中心发布公告,确认丰都县洪正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正公司)中标,引发社会关注。5月10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终止公告。

(二)关于洪正公司参与投标情况。洪正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无社保缴纳及纳税记录,2019年7月至2025年1月因未公示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此前无中标记录。在全市政府采购领域试点推行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不再进行前置审查的背景下,洪正公司股东隆某决定用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洪正公司参与重庆三峡学院项目投标,并提交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以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因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便在购物平台搜索防火墙、DNS设备等关键词,随意选取了普联TL-R473G(实为路由器)作为防火墙设备,技术参数直接照抄竟争性谈判文件。

(三)关于竞争性谈判情况。5月6日评标当天,共有洪正公司等6家公司参与投标,谈判小组由随机抽选专家魏某、潘某春以及实验实训中心网络信息科工作人员、采购人代表胡某华组成。评审中,专家魏某、潘某春未核查参投的设备型号,仅象征性询问产品是否满足要求,未从专业角度详细了解产品性能、价格等情况。因洪正公司承诺均符合条件,且在竞争性谈判中报价最低,被列为拟中标单位。评审后,市政采中心工作人员、项目经办人仇某远在认为中标产品无法满足采购需求,且胡某华也提出疑问的情况下,对风险隐患认识不足,未提醒胡某华核实,而是告知只能确认中标结果并公告后再作处理。

(四)关于中标确认情况。5月6日,胡某华作为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后,认为洪正公司中标产品并非学校在用设备品牌,可能不符合要求,但未及时将该情况向有关方面领导报告。重庆三峡学院实验实训中心主任鲁某亮、副主任胡某均未跟进了解竞争性谈判情况。5月8日上午,经鲁某亮同意,胡某华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函反馈市政采中心。

二、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查,在重庆三峡学院防火墙及DNS设备采购过程中,洪正公司虚假承诺,恶意扰乱采购秩序;采购人重庆三峡学院履责不力、把关不严,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不认真不负责;代理机构市政采购中心未认真履行委托采购职责,工作人员简单机械执行采购程序,相关领导内部管理不到位;专家开展评审谈判流于形式。调查中未发现中标单位洪正公司与重庆三峡学院及其他相关方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三、有关责任人员、单位及涉事企业处理情况

联合调查组坚持精准规范、依规依法的原则,严肃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严肃惩处涉事企业,并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深入抓自查、举一反三抓整改,具体如下:

责令重庆三峡学院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对分管副院长王某伟立案调查。对实验实训中心主任鲁某亮、副主任胡某,网络信息科工作人员胡某华立案审查(调查);

对市政采中心工作人员仇某远立案调查,对市政采中心分管副主任童某诫勉;

对评审专家魏某、潘某春予以解聘,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中标单位洪正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顶格罚款,罚款人民币9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针对该事件暴露出的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联合调查组已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和监管约束,切实堵塞漏洞、防范风险。责成重庆三峡学院对学校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纠治。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该事件的关注和监督!

联合调查组 2025年9月6日

支持楼主

1人支持

阅读原文 阅读 1163 回复 3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武乡侯 LV1 路人 楼主
    2楼
    邻居养13条狗,男子不堪其扰,网购毒狗药粉撒在火腿肠上毒死9条
    极目新闻
    2025年09月07日 08:43:15 来自湖北
    186人参与17评论
    楼下邻居在家中养了13条狗,经常在半夜叫,楼上住户佟某某不堪其扰,多次向物业反映此事未得到解决,于是网购毒狗药投毒,毒死邻居家的9条狗……
    近日,记者获悉,8月25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审刑事判决书,佟某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佟某某家住通辽市科尔沁区某镇某小区,被害人田某某住在其楼下且在家中养了13条狗,这些狗经常在半夜里叫吵,佟某某觉得很扰民,影响到自己日常生活,多次向物业反映此事,物业找到田某某就养狗扰民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但一直未得到解决,于是佟某某想毒死楼下邻居的狗。
    今年4月9日17时许,佟某某看见有狗在楼下跑过,便将从网上购买的毒狗药粉撒在火腿肠上,从家中客厅窗户向楼下的道路上投放沾有毒狗药的火腿肠,楼下的狗在发现火腿肠后进行了捡食,最终导致田某某所养的9条狗被毒死。
    经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现场火腿肠、佟某某作案使用的塑料袋、沾有呕吐物的卫生纸中均检出毒狗药成分。经通辽市科尔沁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死亡的9只狗在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为人民币403元。佟某某家属积极赔偿田某某的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佟某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佟某某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应受刑罚处罚。佟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可减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佟某某辩护人提出的偶犯、社会危害性小、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
    根据佟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佟某某认罪悔罪,且经征求社区矫正机构意见,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8月13日,法院判决:佟某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近年来,改装车“炸街”、宠物吠叫声扰民引发的邻里纠纷日益增多。根据《2021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显示,社会生活噪声投诉举报最多。
    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2022年6月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废止。这部人们期待已久的法律对于恼人的夜间施工噪声、机动车轰鸣疾驶噪声、娱乐健身音响音量大、邻居宠物噪声扰民等问题都作出了相应规定。
    据了解,“新噪声法”要求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形成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和其他日常活动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互谅互让解决噪声纠纷,共同维护声环境质量。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有了“新噪声法”加持,维权不再束手无策,如今,当受到噪声困扰时,可以通过“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在线反映情况。
    9-7 09:56
    回复
  • 航空母舰时代 LV3 里正
    3楼
    重庆三峡学院招标的这个路由器太贵了
    9-7 21:12
    回复
  • 简州书农 LV8 知县
    4楼
    呵呵呵
    9-8 09:22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随手拍
  • 白露悄临暑退,江风拂面微凉。 车水马龙如织,人影穿桥若蝗。 身寄秋汛预警,心随潮信奔忙。 莫叹晨昏颠倒,但求安澜无恙。 #城市印象#

    自由拍客

    1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免费下载麻辣社区
这是app专享内容啦!
你可以下载app,更多精彩任你挑!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