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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顺庆市场监管局:为什么给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老桥头停车场颁发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企业依法依规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原城乡规划)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用地性质使用土地,不得改变用地性质。
      位于顺庆区果山街老桥头停车场,其审批的土地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使用者却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用于作为公共停车场来收费使用。请问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这个取得营业执照的老桥头停车场,是不是非法使用土地?!你们凭什么给非法使用土地的老桥头停车场颁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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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元初 LV3 里正 楼主
    2楼
    希望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能给我们广大市民一个说法。
    9-3 11:23
    3 回复
  • 夏美 LV1 路人
    3楼
    土地是非法使用,那么这个停车场的营业执照就是违规取得的,这个停车场就不能对社会车辆开放停车。
    9-3 12:14
    3 回复
  • 山野村夫. LV1 路人
    4楼
    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违规发放的营业执照,应当给我们市民一个说法。

    9-3 13:40
    3 回复
  • 龙王在 LV1 路人
    5楼
    给一个非法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停车场办理营业执照,这里面肯定是有故事的。
    9-3 15:07
    4 回复
  • 落后的家乡 LV1 路人
    6楼
    有错必纠,工商局应当吊销违规发放的《营业执照》。
    9-3 17:03
    4 回复
  • 如愿男 LV1 路人
    7楼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25-9-3 13:40 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违规发放的营业执照,应当给我们市民一个说法。

    土地改变使用性质就是非法使用土地,在非法使用的土地上经营停车场难道不是非法的吗?!又何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证件合法有效?!
    9-3 18:49
    4 回复
  • 佳来 LV1 秀女
    9楼
    明明知道老桥头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给其发放营业执照。在非法使用的土地上经营的老桥头停车场,收费是非法的,必须取缔!!!
    9-3 20:07
    5 回复
  • 蜀营妹 LV1 秀女
    10楼
    有钱都能使鬼推磨,这点事只要舍得花钱,肯定就不是问题的。
    9-4 10:01
    5 回复
  • 山野村夫. LV1 路人
    11楼
    就大桥头的收费问题,顺庆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出现了矛盾,有了矛盾就要解决矛盾,请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顺庆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一起把这个矛盾处理掉。
    9-4 10:11
    5 回复
  • 如愿男 LV1 路人
    12楼
    土地是非法使用,那么这个停车场的营业执照还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就该取缔。
    9-4 11:33
    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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