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岁老人的绝望求助。她卧病在床,皮肤癌已至中晚期,却因 5 万余元赡养费被拖欠5年多,连基本治疗都难以维系,而这笔费用本是法律早已明确的子女义务。
老人共育有4子女,自2018年起便定居小女儿家中,生活起居全由小女儿夫妇照料。因赡养费协商无果,2019 年起,家人先后经历法院调解、一审(2019 川 1323 民初 2516 号)、二审(2020 川 13 民终 513 号)及再审,最终判决明确包括大女儿陈碧芳在内的子女需定期支付赡养费。
然而,判决生效后的5年多里,大女儿陈碧芳始终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期间,老人儿子因病去世,未执行部分已放弃追究,但陈碧芳的态度从未松动。更令人痛心的是,她不仅分文未付,甚至从未探望过病重的母亲。
据了解,2019 年至 2024 年12月期间,陈碧芳夫妇及其子一直在大连务工,且已协助其儿子在蓬安县城和南充市区各购置房产一套,完全具备支付能力。但截至目前,她拖欠的赡养费合计 50372.5 元,全由女婿章尚荣垫付。
这笔费用对这个家庭而言,已是难以承受的重担:章尚荣在外务工,月收入仅 3-4 千元,需同时赡养家中80岁老父亲;妻子因全职照顾母亲无任何收入;老人自身无财产,且病情急剧恶化,每日都在等待治疗费用。
更令人无奈的是,小女儿曾就垫付的赡养费单独起诉(2025 川 1323 民初 876 号),胜诉后陈碧芳仍拒不支付。2025年5月,家人申请强制执行(案号 2025 川 1323 执 1482 号),至7月进入查控阶段,而老人的病情已等不起。
目前亟待解决三个关键问题。一是执行提速,恳请执行法院加大查控力度,针对陈碧芳夫妇在大连的务工收入、名下及子女关联房产等财产线索,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确保 50372.5 元赡养费及迟延履行利息尽快到账。二是刑事责任追究,根据《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25〕8 号),陈碧芳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长期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且多年不探望病重老人,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因费用拖欠导致老人延误治疗去世,还涉及遗弃罪,恳请司法机关依法立案调查。三是紧急救助,在执行期间希望有人提供被执行人在大连务工的财产线索或者转移财产的证据,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后,申请人承诺给举报人 20%(2 万元)的奖励并保密提供线索人的身份信息。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