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读广西“奔驰女”通告,漏洞百出!防城港官员把老百姓当日本人耍! 作者:仝麟阁
哥们十多年的记者、媒体人生涯,还真是第一次看见这种满口胡说八道、逻辑漏洞百出的调查通告,造假、撒谎都做不到专业,手段之拙劣,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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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真心觉得中央巡视组的同志们不容易。一点屁事,依法处理就完了,地方这些官非要官官相护,最后把事闹大。执法部门公信力,就是被这种无良地方“门阀”、“土围子”给败坏的。很多地方穷是有原因的,官员素质太低,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玩具,毫无党性、原则性!今年和去年,纪委部门的同志们有多忙,体制内的朋友们再清楚不过。对地方党纪的整顿,是中央关注的重点领域!就在这个风口上,赶往上撞,毫无敬畏之心。我认识的地方官员,今年连出去吃顿饭都要小心谨慎,这是对不断提升的中央政策和舆情监督的回应,而在防城港市,有人竟嚣张到拿执法证件欺压百姓、并利用强力部门打压舆论监督!这已经不是胆大包天足矣形容了!其嚣张气焰充分说明这根本不是个例,而是习惯性的将公权用于私权!你以为奔驰女事件烂的是一两个人?不,整个防城港的官僚系统散发着糜烂腐败的气息,长期不被关注自以为可以当山大王无法无天,用谎话连篇的通告愚弄百姓、愚弄中央! 现在我们来看看这封通告为什么说是我见过最拙劣的通告,先简单复盘一下事件:“7月31日,一则拍摄于某村的视频火爆全网,一个开着奔驰的女子嚣张走向和自己有路权纠纷的男子面前,并出示执法证件,威胁其不服从自身意志要品尝严重后果,和奔驰女同行的男性随后甚至查到了该男子的居住住址,进一步对其威胁。该男子随后报警,在警局不愿受理后,男子将视频发布于网络,随后该女子携数位警察上门威胁男子,要求其删除视频...... ”31号发生后,第二天防城港市就发布了通告,声称已知晓奔驰女和其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但有趣的是,只是告诉你知道了,但就是不说!直到今天,才公布所谓的“调查详情”,显然这两天为了编故事没少废脑细胞。 为啥我说这是编的呢?我们先看对嚣张女和其家属的身份查询:“经核实,奔驰女司机侯某,28岁,户籍地址为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某村,系钦州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民营企业)员工,非公职人员,父母均为防城区江山镇某村村民,其丈夫黎某为镇消防员......”
看到这我感觉自己智商受到了侮辱,一家四口三个村民,一个消防员,就能有这么嚣张的气焰,那职级再高一点是不是能捅破天?官方通报黎某并不在场,其妻拿的是他留在车内的“执法证”。我们不妨来看一下国家统一的消防员执法证是啥样的:![]()
看到了吗,上面清清楚楚写着四个大字“消防救援”!侯女士真能蠢到拿“消防救援”的证件在交通纠纷上恐吓对方?真当我们是白痴啊!如果是真的,那更可怕,说明这个地方的吏治已经败坏到一个消防员都能滥用权力欺压百姓了,那这就不是说一个通报这么简单,必须彻查整个消防部门!我身边认识不少农民、消防员,人家可没开着锃亮的大奔在那嚣张,这绝不是第一次滥用权力!这也是对农民和消防员这两个可敬的职业彻底的污名化。另外,随行的男子官方通报是奔驰女的父亲侯某海,事发当天为啥能准备报出李某地址呢?原来是侯某海认识李某和其父母,老熟人啊!“事发时,侯某某车上两名搭乘人员分别为其父亲侯某海及其年幼妹妹。侯某海家与李某某父母家相距约800米,双方为未出五服的邻村表亲。侯某某与李某某互不相识,但侯某海认识李某某及其父母。两人因会车发生口角时,侯某海下车交涉认出了李某某,并在现场告知侯某某有关李某某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引导侯某某靠边让行。后经查看7月31日晚江山边境派出所民警携带的执法记录仪证实,侯某海和李某某母亲彼此相识。李某某因常年在外,不认识侯某海父女,听到对方说出自己的家庭地址,产生误解和疑虑。”如果说上面对“执法证”的通告是侮辱智商,这段简直就是把大家的智商挂树上吊起来打。 首先,侯某海连李某和其父母都认识,家就隔800米,能准确报出地址,这么熟的关系,至于因为一点开车让路的小事大动干戈?还允许女儿去拿证威胁对方?后续还能闹到报警?通报说侯某海认识李某,但李某常年在外,不认识侯某海?咋地侯某海的性别认知是人像识别器啊?哥们你当村民真的屈才了,直接去当防城港民政局局长吧,你比AI还牛逼。好好好,咱们再退一万步讲。侯某海就是过目不忘,官方通告都是真的。那同村人之间,怎么就要上升到报地址威胁对方呢?这不是黑社会行为吗?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早在去年7月就宣布严打村霸等黑恶势力,侯某海和其家属在当地是不是存在涉黑问题?防城港执法部门有没有落实中央精神?还是在当双面人和保护伞?![]()
接下来我们再看看后续防城港市警局的骚操作,先是李某拿着视频证据向当地警方举报,而且明确表示:“如果侯某某属于公务人员,请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如果属于冒充公职人员损害形象,请公安机关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和三百九十七条,冒充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可是重罪。在视频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警方没有进行任何调查,也没有对拿“执法证”威胁李某的奔驰女做任何处理,纯粹和稀泥、不作为:
“7月24日15时35分许,李某某到户籍所在地江山边境派出所,就7月22日与侯某某发生会车纠纷一事报警,表示口述不清楚,用手机向值班民警提供了文字内容,称侯某某蛮横且霸道,使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如果侯某某属于公务人员,请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如果属于冒充公职人员损害形象,请公安机关处置。随即,值班民警查看了李某某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未发现有肢体冲突和财物损失,遂告知李某某该事属于一般纠纷,建议协商处理,如果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李某某表示认可后离开派出所。 调查组分析认为,民警接报警工作符合警务工作规范。可以说正是因为警方的不作为、踢皮球,才酿成如此恶劣的影响。而调查组居然认为“符合警务工作规范”?抱歉,我不理解怀疑对方冒充执法人员这件事,除了执法部门,应该向哪些部门反映?当时你们不调查,等舆情爆发上了央视后才开始办事。最后当事人的“身份”核实,不还是当地公安部门给出调查结果?怎么当时你们不处理,现在有舆情了就处理,真把法律和职责当儿戏吗?![]()
(防城港官媒下面精选评论清一色”正能量“,太搞笑了,真是心比肾虚) 最最搞笑的来了,李某合规合理的报警,被当成“一般纠纷”,和稀泥处理。而侯某报警,却获得了截然不同的待遇。侯某为啥报警呢?因为在视频发出后,侯某的车牌号被人“套牌”了!“经调查组查验报警记录并询问核实,7月31日21时10分许,侯某某与其父亲侯某海、丈夫黎某3人到江山边境派出所报警称:侯某某车辆车牌信息被人发布在抖音平台上,当晚陆续收到广东、江苏、湖北、河南、安徽、湖南、陕西等地交管12123平台发送的11条违停挪车信息,怀疑车辆信息在互联网泄露后被套牌使用,请求出警处理。侯某海自称认识李某某,知道李家住址,但没有联系方式,请求民警陪同去找李某某解决此事。接警后,江山边境派出所派出1名民警和1名辅警陪同报警人,于22时17分许到达李某某家中,发现其不在家,遂将情况告知李某某母亲,并询问李某某联系方式。 随后,民警电话联系李某某,通话时长约6分钟,告知其发布的视频泄露了侯某某车辆信息,涉嫌民事侵权,并转述了报警人‘让其删除视频、进行道歉’两个诉求,但李某某没有同意。”这真的太搞笑了,侯干了坏事、警局不作为,李某用宪法赋予的权利进行舆论监督,期间必然会出现对方车辆信息,否则怎么证明真实性,证明这不是网络段子?疑似冒充公职人员这么大的事你不管,这点屁事你就“如临大敌”?还派两个警察上门去找人家?”前面和稀泥你就觉得处理没问题,侯女士车牌号在网上被人看到了,你们就当天大的事处理,不仅让李某删视频,还勒令其道歉!卧槽这特么还有天理、有王法吗!要是达康书记,这局长必须当场给我脱警服!用屁股想想,如果车牌号这种公开信息不能让公众看到,那路上开车的、拍短视频的、做城市纪录片的全得“涉嫌民事侵权”,全得公开道歉!而且“套牌”的这事更扯,哪个弱智做违法的事还大张旗鼓?哦,我是一个做套牌的,我专门找一网上流量最大的视频里面的车牌号,做违法生意,三天内还在不同城市搞出11起!我是贞子他妈上医院,贞(真)他妈有病啊!咱就算再退一万步讲,真有这傻子套牌,你们是不是应该去抓搞套牌生意的犯罪分子?还有闲工夫派出警力去骚扰合法监督的公民?按达康书记讲话:“这样的害群之马,应该有一个查一个,全部逐出公安系统!”这通报里面槽点太多,实在吐槽不完,还有什么二手奔驰、接电话的业务不熟.....等等搞笑言论,大家抑郁的时候就去看看通报全文吧,绝对能给你大牙笑掉! 另外,不要耍小聪明,别把别人当猴耍。见过世面的、见过大场面的媒体人、前记者不止我这一个,你们这撒谎技术真的不入眼。在小地方嚣张惯了,千万别认不清自己,能治你们的人,太多了。这事不能就这么完了!必须彻查到底,我建议必要时省级部门,甚至中央部门可以直接派调查组入驻,这样恶劣的地方风气,必须予以坚决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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