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买到烂尾楼,业主可退房停贷,开发商全买单!
昨天 10:06
谢歌说事
麻辣社区
重大利好!买到烂尾楼,业主可退房停贷,开发商全买单! 谢歌说事
终于不怕再买到烂尾楼了!如果不幸买到了,就由开发商全责兜底,还可以退房、停付银行贷款。
有个来自人民法院案例库的重大利好消息:
2025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入库参考案例,要求全国法院必须参考。舆论称,该入库案例,堪称一份伟大判决:
“烂尾楼”购房者可解除合同,不再支付贷款,由开发商兜底。也就是说,根据最高法最新判决:购房者无需再背房贷,责任全由开发商承担。
让我们一起来梳理并速览该案件核心要点:
1、烂尾楼业主权利升级:
若开发商逾期交房且项目停工、短期内无法交付,业主可一次性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彻底告别“钱房两空”。
2、开发商全责兜底:
包括返还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银行无需找业主追债);退还首付款及利息、已还房贷本息;支付违约金。
3、全国法院必须参考:该案例已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案例库,未来同类案件判决将以此为标准。
案例详情:开发商违约,业主成功“脱身”
2021年,陆某夫妇花118万元购买江苏盐城某期房,首付43万,贷款75万。但开发商逾期4个月未交房,项目停工且无复工迹象。陆某夫妇起诉后,法院判决:
✅ 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
✅ 开发商返还银行剩余贷款、业主首付款及已还房贷;
✅ 开发商支付违约金1.18万元。
关键细节:即使开发商曾提出退房,但若未实际履行,业主仍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
法律依据:为啥开发商必须担责?
1、合同目的落空:
根据《民法典》,开发商长期停工导致业主“买房住不成、贷款用不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贷款合同依附于购房合同,购房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自然失效。
2、司法解释撑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合同解除后,开发商需返还购房款、贷款本息,银行无权要求业主继续还贷。
3、权责对等原则:
业主未拿到房却长期还贷,而开发商既收钱又不交房,权利义务失衡,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
新判决的意义:告别“停贷即失信”困局
过去,部分法院将购房与贷款视为独立合同,导致业主退房后仍需还贷,甚至因“停贷”被银行起诉。此次最高法案例彻底扭转这一局面,明确谁违约谁担责,让业主真正从烂尾楼泥潭中解脱。
提醒:若遇类似情况,建议尽早收集停工证据、合同文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新案例的示范效应将推动全国法院统一裁判标准,业主胜诉可能性大大增加。
业主维权三大“护身符”
1、证据为王: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开发商违约通知等;
2、诉讼策略:同时起诉开发商和银行,要求解除两份合同;
3、关注案例库:最高法入库案例具有强制参考性,可作为维权依据。
附:案例编号与检索方式
入库编号:2025-07-2-091-001
关键词:民事 房屋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合同 担保贷款合同 逾期交付 合同解除 法律后果
查询途径:登录“人民法院案例库”官网,输入编号即可查看全文。
(本文素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案例及权威解读整理,具体维权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