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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区综合执法局不作为

广安区莲塘街莲塘湾小区安置房大门口(原广安励志中学,现友谊中学莲塘湾校区)对面,人行道长期被住户占用开超市小卖部、办加工厂,并且那一段路长期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因为这一家带头,导致周边商户纷纷仿效,都把店铺摆在人行道上了,搞得行人过路都莫法过。对面学校现在又划归我市最好的中学(友谊中学)管理了,严重影响广安市作为全国卫生城市的形象,望广安区综合执法局依法撤除,还市民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给友谊学子一个优美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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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悠然笑疯 LV5 驿丞
    2楼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7-1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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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步宽 LV1 路人
    3楼
    现在的人行道,不是停着车,就是摆着摊。特别是菜市场附近,摆得严严密密,一个缺口都没有,你必须从头走到尾,不然就走不出去。
    7-1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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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给死者还一个公道吧 各网友们大家好。我是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因2025年6月25日。我的家人,在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出入镜管理大厅,做大厅大门搞装修,(是四川中达时雄劳务有限公司承包)贴大理石,在做工途中因天气热及过分劳累。跌到在脚手架上,不省人事,造成死亡,,并且在高空作业时,甲方没有安全防控措施,(安全纯,及安全围栏。)难道公安局可以不用做安全措施吗,他们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隐患,导致做工工人,跌倒在脚手架上,同时在死者出现问题后,第一时间没有进行抢救,在等120急救车,我想南充市公安局,没有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及安全培训吗,首先出事后业主方和施工方有权利和义务急救,派出所说什么急救,不是他的权力和义务,死了人,难道就这么白死了,这是草菅人命,这是南充市公安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当儿戏,死者死后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人,出现问题后。我们要求查看死者进场的全部监控录像,,但是南充市公安局将军路派出所,只拿了,死者晕倒很短的一段视频,要求看全程,派出所说什么只有侓师才可以看,我想请问,这个为什么只有侓师才可以看,当事人无权利看吗,难道这是法律规定了的吗,请南充市公安局给予解释,南充市公安局不理不睬,和施工方不理不睬,到目前未进行处理,他们叫我走法律程序,南充市公安局不主动来调解,还处处出难题,并且我们要求找公安局领导谈,保安把我们拒门外, 这是人民的公安,还是黑恶势力保护伞,我们是弱势群体,1:没有钱,2:没有关系,3:没有权利,这是给我们。最低层人的待遇,我们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我家人死在南充市公安局,我想请社会还我一个公道,请中国共产党还我一个公道, 请南充市人民政府还我一个公道,我想问一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人民公安,为人民,南充市这样的公安是在为人民吗,是把弱势群体往火坑里推,请上级有关部门给我们弱势群体一个公道

    轻轻的缘分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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