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4月30日订购联通全家福5G套餐(129档)及流量畅享包20档,该包条款明确“触发限速后,其他提速产品无法解除当月限速”。6月6日通过10010渠道订购冰激凌加速包(方案编号24SC301103),流程合规,且畅享包备案条款未提及与该加速包互斥。
使用中系统出现异常:1. 触发畅享包限速阈值后,系统未按条款阻止加速包生效,未执行限速;2. 因未限速产生额外扣费;3. 系统缺陷导致畅享包“限速不可解除”条款失效,服务与协议不符。
与联通沟通后,其仅提供两种方案:1. 取消加速包并退费;2. 不退包仅退还一个月费用且不处理后续问题。本人对此无法接受:1. 方案回避系统缺陷导致的根本性违约;2. 客服称“技术已修复无法订购”却要求取消已订加速包,自相矛盾,实则证明无法保证现有服务按约履行;3. 未解决畅享包按约履行的核心问题。 现提出诉求:核心诉求不取消加速包,立即修复系统,确保畅享包20档按条款执行——触发限速后,任何提速产品(含该加速包)均无法解除限速。
替代方案若技术无法修复,需免除该加速包未来所有费用(终身免费),并全额退还异常扣费。 1. 问题根源在联通系统未执行备案条款,责任在联通; 2. 联通现有方案属推卸责任,无视违约事实,3. 要求联通3-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需直接回应上述两项诉求,否则将向12300及监管部门申诉并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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