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禁酒不能搞层层加码,莫把“节约令”搞成一刀切
昨天 15:40
谢歌说事
麻辣社区
公务员禁酒不能搞层层加码,莫把“节约令”搞成一刀切[color=rgba(0, 0, 0, 0.3) 谢歌说事 昨天去广安本地主城区的东南片区逛了一圈发现,仅华冠城一条不足300米的巷圈里的餐馆几天之内就关了6家。
“有啥办法呢,禁酒令一出,生意就惨不忍睹了!”一家仍在坚持经营的店老板无奈的表示。
印象中,这可是个平时商贾云集的小街巷啊!
我们留意到,市民对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尤为关注,其中公务接待“不上酒”的规定被简单称为禁酒令,但其实这部条例是涵盖差旅、会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多方面的“节约令”,核心是通过制度约束让公共资源用在实处。然而政策落地时,一些地方却出现了层层加码的怪现象,把好经念歪了。
其实,这部条例从2013年首次发布到2025年修订,针对的是公务活动中变相浪费、公款吃喝等具体问题,比如有的单位借培训旅游、把接待费转移到下属企业,或是在公务用车上搞“豪华内饰”。《条例》明明说的是,严格按照标准协助安排接待对象用餐,有的地方,把下班后同事聚餐、朋友聚餐也管起来了;《条例》还说公务接待不能上酒,有的地方,员工不但工作日不能喝酒,双休日也不能喝酒。理论上说,这就意味着员工在单位不能喝酒,回到家后也不能喝酒;《条例》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禁止上酒,但一些不是机关、不是“工青妇”也不是事业单位的企业,跳将出来,非要把《条例》往自己身上套,甚至还增加一些更加严苛的条款。
由此可见,条例明确公务接待“不上酒”,是为了刹住奢靡之风,而非干预私人生活。但现实中,部分执行者却把“精准约束”搞成了全面禁绝:某地要求公职人员“工作日24小时禁酒”,周末家庭聚餐都要报备;某企业规定员工“下班后在家喝酒也要处分”;更荒唐的是,有媒体报道,某地司法局竟发文要求律师“任何场合不得饮酒”。一些律师发牢骚:律师属于是体制外人员,人家喝不喝酒、怎么喝酒,有你卵事?由此可见,这些做法明显超出了条例适用范围,也违背了法治精神,普通公民在法律框架内的行为不应被随意干预。
为什么会出现“层层加码”?
深层原因在于一些干部政绩观错位和懒政思维。有的地方把执行政策当成“表决心”,觉得越严越显担当,比如网传“休息日聚餐超3人算违规”;有的单位为了免责,干脆“一禁了之”,像安徽某银行客户经理因一碗面的工作餐被处罚,就忽视了正常业务往来的合理性。
种种层层加码的做法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小,对餐饮行业来说,公务员消费占比高的地区生意冷清;对干部而言,连周末和家人喝酒都提心吊胆,反而影响工作积极性;从法治角度看,企业自行加码、部门越权发文,也破坏了政策权威性。
要让制度回归理性,关键在精准施策。首先得吃透政策边界:条例规范的是“公域”行为,而非干预私人生活,公务接待禁酒针对的是公款吃喝,企业和社会组织不能超越法律权限约束员工私人生活。其次要完善监督机制,比如河南纪委监委明确“公职人员周末不值班可正常饮酒”,这种及时回应能消除误解;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问责侵害公民权益的行为。最后,地方政府应把精力放在优化预算管理、盘活闲置资产等“硬任务”上,比如将闲置办公楼改造成培训基地,这才是节约资源的务实做法。
好的制度需要硬度与温度平衡。《条例》用刚性约束遏制浪费,体现的是制度“硬度”;而执行中避免一刀切、保护合法权益,彰显的是温度。只有两者结合,做到“严而不苛”,才能让政策落地生根。因为节约不是目的,让公共资源更好服务人民,才是政策的终极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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