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昌明的当下,四川广安广安区方坪大道砂石资源领域却深陷违法犯罪与腐败的泥沼,其种种乱象令人瞠目结舌,义愤填膺。2024年9月,怀揣着对公平正义坚定信念的陈某,实名向四川省委巡视组第一组举报广安区方坪大道砂石资源非法开采以及公职人员涉黑等一系列触目惊心的问题。本以为这是撕开黑暗、让腐败无处遁形的曙光,可谁能料到,巡视组交办线索后,换来的竟是一场敷衍至极的闹剧,地方调查陷入毫无作为的“程序空转”,巡视组的督办宛如石沉大海,无人问津。
一、非法盗采与监管失职法律红线成“摆设”
1、合法中标遭“砂霸”强占监管形同虚设
陈某通过合法竞拍程序(项目编号“广区产GQC[2023]17号”)以41万元取得14.7万吨砂岩资源开采权。然而,自2023年10月起,以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县级领导张世国为首的团伙,长期在陈某中标红线范围内非法盗采砂石达2.5万方(价值超750万元),并通过伪造合同、转移赃物(如将砂石藏匿于花桥、遂宁等地)牟取暴利。尽管陈某多次举报,区自规局仅两次“责令停止”,却未采取强制措施,导致盗采持续至2024年底,总量达20万方,预估非法获利1.575亿元。
2、执法部门“选择性失明”
区自规局与公安机关虽多次联合执法查扣赃物(如2024年10月查封近3万方石材),但涉案车辆、人员均未受实质处罚,查封砂石甚至被非法转卖。更讽刺的是,区自规局在2024年9月回复网友时仍坚称“宏久公司为唯一合法施工队伍”,完全无视张世国团伙的违法行为。这种“以合法掩盖非法”的手段,与山西吕梁、绛县等地非法石料厂长期存在的情况如出一辙。
3、环保与安全责任“真空”
项目施工中多次被环保督察发现“废水直排、未安装防尘设施”等问题,但整改流于形式。类似问题在山西中阳县非法石料厂同样存在,暴露出地方对生态保护的漠视。
二、权力庇护与利益输送公职人员成“保护伞”
1、张世国团伙的“双重身份”
张世国作为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县级领导,利用职权介入砂石开采,通过签订《合伙协议》《承包合同》将非法盗采“合法化”,并安排亲属参与管理。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但直至2024年10月退休,未受任何追责。这种公职人员参与盗采的案例,与广安市纪委监委2021年通报的“自然资源系统腐败案”(如王仁安受贿案)高度相似,显示地方权力寻租的惯性。
2、国企与监管部门的“利益共谋”
宏久公司作为总承包商安城公司的分包商,超期开采砂石达21.4万方(远超获批的6.4万方),导致体育公园项目工期延误544天,但旭辉公司仅以“催促函”应付,未追究违约责任。更严重的是,旭辉公司被审计发现将高价值砂石破碎成废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0.189亿元。这种“监守自盗”行为,与邻水县合流镇村干部李宪文收受贿赂违规办理采砂证的手法如出一辙。
三、巡视整改困局从“巡而不改”到“查而不实”
1、省委巡视组介入后的“形式主义”应对
尽管陈某2024年9月向省委巡视组举报后,广安市政府要求“立即整改”,但区自规局、公安机关仍以“立案调查中”拖延,关键证据(如查封砂石)被销毁,涉案人员逍遥法外。这种“巡而不改”的现象,与吕梁交城县东坡底乡非法石料厂长期无视监管的情况遥相呼应。
2、税收与台账管理“黑洞”
区自规局未建立砂石开采销售台账,导致张世国团伙偷逃税款,而合法中标方陈某因无法追溯实际开采量难以完税。税务部门调查数月仍无进展,暴露地方财税监管的严重漏洞。
3、舆论监督遭“反扑”
旭辉公司对网友举报回应称“不实言论蓄意抹黑”,并威胁追究责任,试图压制舆论。这种“倒打一耙”的策略,与山西绛县南凡镇无名石料厂对抗监管的态度别无二致。
四、破除地方保护主义,需刀刃向内
此事件绝非个案,而是地方权力、资本与黑恶势力勾结的典型缩影。建议:
1、彻查保护伞:上级省纪委监委需直接介入,深挖张世国背后的利益网络,参照广安市2021年通报的腐败案例从严追责;
2、重构监管体系:建立砂石资源开采全流程台账,引入第三方审计,杜绝“暗箱操作”;
3、司法独立介入:避免地方公安“自查自纠”,由省级公安、检察机关直接侦办,防止证据灭失。
广安砂石腐败案绝不是孤立的个案,而是基层权力资本化的典型样本。当盗采现场距离市公安局大楼仅300米,当副县级领导变身“砂霸”,当巡视组的督办难以撼动地方利益网,我们不得不深刻追问:是“打伞破网”的力度不够,还是某些领域已经形成了顽固的“黑金免疫系统”?这个案件能否得到彻底的突破和解决,将成为检验四川反腐败是否真正“刀刃向内”的试金石。我们强烈呼吁省级纪委监委直接接管调查,避免广安“自查自纠”式的烂尾,让公平正义得以伸张,让法律的尊严得到维护,让那些在黑暗中肆意妄为的违法者和腐败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还广安一片风清气正的法治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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