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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致南充市住建局杜健总工程师的公开信(一)】请求及时依法重新办理《信访复查意...

南充市住建局杜健总工程师:
您好。
鉴于:
1.         省住建厅要求你局重新办理2024年5月27日《复查意见书》一事,已逾期1个多月;
2.         质安科说重新办理由您直接负责牵头;
3.         加上多次到贵局、您办公室大门紧闭;您自2024年1月22日起,将部分举报人的电话其列为黑名单,无法正常向您反映相关问题。
特借麻烦社区平台,向您致以公开信。敬请见谅。
省住建厅要求“重新办理”的复核意见已于2024年7月2日前送达贵局,根据《信访条例》及省厅要求,应于1个月内完成办理,如今已逾期1个多月。

住建局信访《复查意见书》1

住建局信访《复查意见书》2

省厅复核意见

我们所信访的阳光浣溪台项目未按规划方案设计备案施工图、未按规划方案现浇空调机位等,未按施工图建设阳台玻璃栏板等,未按施工图纸布置阳台边梁、混凝土似豆腐渣,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问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已历经贵局长达19个月反复“研讨”,及时办理不应存在任何困难。

未按规划方案设计备案施工图、未按规划方案现浇空调机位

未按施工图建设阳台玻璃栏板、地漏等

未按施工图纸布置阳台边梁、混凝土似豆腐渣

请求杜总以领导干部应有的组织原则、政治觉悟和的工作作风,督促相关部门,尊重事实、遵从法规,重新审视您在2024年4月10日纪检组组织协调会上的以下观点,并在重新办理信访复查意见中正面回应以下问题:
1.         您说,未按规划方案现浇空调机位的责任全在自规局。请问您,贵局在施工图备案、过程监管、联合验收中没有任何责任吗?
2.         您说,未按施工图建设的飘窗台、空心柱等所有问题都是竣工验收后,开发商私自拆除的。下图为贵局通过信息公开提供的联合验收时的照片。请问您,飘窗台、空心柱在何处?
3.         您说,《南充市住建局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查备案后过程监管的通知》(南建〔2013〕77号)、《南充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南充市地方法规与上位法不符。请问您,到底与哪个上位法的哪条哪款不符?

验收验收照片

本帖最后由 detayg 于 2024-9-9 10:0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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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tayg LV3 路人 楼主
    2楼
    敬请杜总能在本社区回应!
    9-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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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lp6867 LV1 举人
    3楼
    颠倒黑白,流氓行政。请南充市住建局杜总工程师在社区公开回应题主的请求。南充所有阳光楼盘的业主都很关注同样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领导在阳光下回应!
    9-9 12:42
    回复
  • 空调从天降 LV1 举人
    4楼
    同样阳光的楼盘,满外墙挂满空调机架,空调掉下来哪个负责?为什么阳光有这样的特权?请省委第十巡视组关注!
    9-9 12:54
    1 回复
  • 手机用户8063Rw LV1 路人
    5楼
    同样阳光的楼盘,满外墙挂满空调机架,空调掉下来哪个负责?为什么阳光有这样的特权?请省委第十巡视组关注!
    9-9 13:20
    回复
  • 文辰恩 LV1 路人
    6楼
    这是开发商给政府部门有利益性输送
    9-9 14:53
    1 回复
  • 文辰恩 LV1 路人
    7楼
    权利大于法律。
    9-9 15:05
    1 回复
  • 文辰恩 LV1 路人
    8楼
    权利大于法
    9-9 15:13
    1 回复
  • 我爱筷子808 LV1 举人
    9楼
    权利大于发 不知道杜总工程师收了鸿通、阳光多少黑钱
    9-9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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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tayg LV3 路人 楼主
    10楼

    文辰恩 发表于 2024-9-9 15:13 权利大于法

    在杜健眼里,“我就是法,法就是我”。牛皮!
    9-9 19:35
    1 回复
  • 谷诺我 LV1 路人
    11楼
    在南充是权利大于法律,我们友豪国际也是一样的,开发商,建筑商资质都没有,自规局一样玩忽职守,给我们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多次上访依然无动于衷。
    9-9 19:42
    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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