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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内蒙开鲁建华镇:办蛮匠与咬卵犟巅峰对决的后果很严重:输家被免职(附评论)

      事发内蒙开鲁建华镇:办蛮匠与咬卵犟巅峰对决的后果很严重:输家被免职(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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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歌说事
        生活中最奇葩的人和事,莫过于“咬卵犟”遇到“办蛮匠”。
        啥叫“咬卵犟”和“办蛮匠”?按照四川话来解释,咬卵犟即:脑筋不会拐弯,认死理。办蛮匠即:蛮不讲理,扯筋、办横。
4月22日,内蒙古开鲁县一种植户摊上大事:在承包镇上的5000亩土地后,把农机开进田里准备耕种,却被当地村干部阻拦,好说歹说,反正就是不准耕种。村干部的说辞是:地不是你的。
       先来看看下面这段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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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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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妨回味一下这个精彩瞬间。
         村干部:“我明天不整200人来,我姓你姓,我双胜村主任白选!110来了又能咋地,'上边'就是这么规定的。”
         到底啥“规定”?村干部开始耍“办蛮”,态度很明确:“是荒地变成水浇地(耕地),就要交钱,只要交了钱就好使,不交钱,就不好使。”
        种植户开始“咬卵”,据理力争:把法律条文拿出来(看)。
        办蛮匠:“别跟我讲法律,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什么条文法律?”
         咬卵犟:“你的意思法律没用呗?上边是谁让交的?是建华镇政府,还是县政府?”
        这就是近日发生在内蒙开鲁县建华镇的一个咬卵犟遇到办蛮匠的巅峰对决。
        据媒体报道,在这个事件中,建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纪云浩,纪大人带人指着拖拉机大声吆喝:“下来!你属于抢占集体资源,地不属于你们,咱们先礼后兵”。“三十年没到期,嘎哈不属于人家的?”纪云浩:“我告诉你,现在这块地不属于你们。”可是农民看上去很“咬卵”,但咬得比“纪大人”还懂理:“我30年承包,你咔嚓就砍下去了,就得给钱,你这叫啥话呢?”道理说不清楚,然后镇派出所就强制传唤农用车司机了,一个妇女的声音:“你们是什么警察?你们还有法律吗?!”警察说了:“我当公安就是抓你!”
       农村的土地,从性质上说,是集体的。可村干部说,是“他们的”,不晓得是指的哪个“他们”,反正我是没搞懂。总之,“地不是你的”!
       对呀,地怎么能够是你的呢?莫言先生写的小说《生死疲劳》里面的一个场景与之如出一辙。有个农民叫蓝脸,是个咬卵犟,咬起卵来足以咬死人。此人的特点是,一辈子就认准一个理:“我是农民,我有权种自己的地,和别人一起种,容易分不清楚,我就是想吃自己的饭,你们种得再好收成再多,我也不眼馋,可别人也不能占我便宜”。而村里面有个大队书记洪泰岳却是个办蛮匠。他说出来的话跟上面这位内蒙开鲁县建华镇的村干部说的话完全一样:地不是你的,合作社、高级社、人民公社,集体化的道路,你蓝脸一个人,凭什么反对?
       蓝脸据理力争的理由是:“毛主席说了,凭自愿,既然如此,我就是不愿意入社”。两个人针尖对麦芒,就连咬卵也咬在了一起,于是才有了莫言的《生死疲劳》。
        最新的通报结果出来了!办蛮匠与咬卵犟巅峰对决的后果很严重:输家被免职。镇党委副书记纪云浩,“纪大人”,被免职,并由县纪委监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监委对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针对“通报”,舆论反应显得意味深长:上级甩锅,下级背锅。近乎潜规则。不得不说,在基层农村,某些权力的运行还是有点奥秘的:什么法律不法律,上级让我敛钱。哪个不服就打哪个。

        “说事”评论:就差明抢了吗?开鲁县基层干部行为引质疑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发生的镇、村干部阻止种植户下田耕种并要求交钱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4月22日,多位种植户纷纷反映,他们原本已按照合法程序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准备开展春耕生产,却遭到了不明身份人员的阻挠,甚至被要求缴纳额外费用。这一事件不仅侵害了种植户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当地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这不都开始明抢了么?哪里还有一丁点儿契约精神?
       必须明确,任何形式的干预种植户正常耕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他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开鲁县的镇、村干部公然违反法律法规,阻止种植户下田耕种,并强行要求缴纳费用,这无疑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也是对农民权益的肆意践踏。
        这起事件暴露出当地政府在土地管理和干部监管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作为土地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应当确保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侵犯,而不是纵容或参与侵犯农民权益的行为。同时,对于镇、村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政府也应当严格把关,确保他们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能够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然而,从这次事件来看,当地政府在这两方面显然做得不够。
       事件也反映出一些基层干部在权力观念上存在偏差。他们似乎忘记了权力来自人民,应当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是将手中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这种错误的权力观不仅会导致他们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还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
针对这起事件,当地政府已经迅速作出反应,对涉事干部进行了免职处理。这一举措是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也是对受损群众权益的及时维护。然而,我们还需看到,仅仅对涉事干部进行免职处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深挖事件背后深层次原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方面,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只有让农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政府应当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对于那些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的干部,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政府的决策和执行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综上,我们认为,开鲁县发生镇村干部阻止种植户下田耕种并要求交钱的事件是一起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我们应当从中吸取教训,加强法治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切实保障。同时,我们也期待当地政府能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恢复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和信心。

本帖最后由 谢歌说事 于 2024-4-24 02:4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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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以为是的猫 LV1 路人
    2楼
    挺好的文章,紧跟实时热搜,可惜添加了“莫桑”,味儿就变了。
    4-24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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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LV1 路人
    3楼
    还应该加强对 土地出租 的审核,不能村委那几人说了算或鼓捣村民把地低价出租了,至少要提报到县一级批准,就跟死刑要上报最高法核准一样。要不然,上届那几爷子与承包户勾结,低价拿地租个30年,那后来的村委班子还怎么玩?村民的利益损失谁来维护?合同还要完善一些,比如每5年审核土地增益收入,这也就给后来的村委还是村民介入提供了入口,而不是一刀切把合同签死。
    4-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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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岛主 LV1 举人
    4楼
    听说广安市人大监委主任一级调演员,关起了达,哈哈
    4-24 09:49
    2 回复
  • 谢歌说事 版主
    5楼

    自以为是的猫 发表于 2024-4-24 08:33挺好的文章,紧跟实时热搜,可惜添加了“莫桑”,味儿就变了。

    讲了个典故,谁的故事不重要,仅说明。
    4-24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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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雪中年 LV1 路人
    6楼
    这个事件应该是现象级的了,事件里面深度的问题真不少,不管是群众还是行政人员,都得深度剖析,深度学习了。
    改造土地的行为是否属于开荒?改造是否报备?擅自变更土地性质是否违法?如果违法5000亩草地的变更不是朝夕能改,改造的这些年为什么没人制止?既然长期没制止,造成了现状当地政府是否研究解决如何处理?等等很多交织在一起没厘清的问题,都该分析研究解决并学习。
    处理的原则必然是,法不能向不法低头,理不能向无理让步,不能因为舆论压力就草草给出处理结果。不然不论是群众还是行政人员都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法治社会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啊。
    4-24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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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钢毡 LV1 路人
    7楼
    网上说的,文凭也是买的
    4-24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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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uan143 LV5 驿丞
    8楼
    关注
    4-25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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